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强制检验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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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强制检验商品清单

    乌兹别克斯坦强制检验制度与我国的商检基本类似,但针对的商品和检验标准略有不同,随着乌国进出口贸易量的不断加大,乌国为保证进口商品质量,加强了在动植物检验检疫领域的工作,从2017年8月以来,签署了相关总统令,成立了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制定、执行和协调进出口植物检疫措施,对生产、采购、物流、加工、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部分商品进行植物检疫监督和管理。

    乌国植物检疫局的主要任务是为防止有害生物进入乌国境内,同时,为乌国产的农产品出口创造有利条件,目前,我国对乌出口农产品贸易量较小,国内相关产品出口方对乌强制检验或许不太了解。乌兹别克斯坦针对一部分商品实行强制检验,由乌兹别克斯坦标准化、计量及认证署负责,相关检验商品清单包括了61个大类,其中包含大量农产品,其中,有蔬菜、肉、烟草等涉及民生类的商品,此外,也有与工业相关的部分商品。

    依据乌兹别克斯坦相关管理部门规定,对货值超过1万美元的商品,如肉及肉类副产品、奶制品、油料籽及果实、含酒精及不含酒精饮料、烟草制品、部分设备及机械装置、电机及设备在未实施强制装船前或卸货前检验的情况下,不予办理海关放行手续,除非另有规定。新疆众联华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中乌货物运输服务中,经常遇到此类咨询,对于未办理强制检验的商品可联络具备检测资质的合作单位提供服务,从而一站式解决中乌贸易中的所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有两种情况不需要装运前或卸货前检验:一是合同总值不超过1万美元的商品;二是按照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与对外贸易部审批发放的许可证实施的特殊商品的进口。除此两种情况外,其它需要检验的商品,必须经过检测才能进入乌国市场,关于强检流程,简单介绍如下:

    首先,需要找到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公司,签订协议;其次,检验公司申请检验编号,并通知出口商提供所需文件,同时,提供检验日期和地点,由出口方配合确认;接着,待现场检验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出口方;最后,如不存在不一致或违规情况,检验公司出具检验报告,如不符合条件,也会出具书面说明。此外,货物一般在原产地进行检验,检验地点可指定在工厂、仓库、装货港或卸货地未清关前。

    每个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都有不同的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可能会引起货物在目的港无法清关的风险,因此,需要每一位从事国际贸易的朋友注意,提前学习和了解商品在客户所在国的海关要求,如产地证、许可证、配额等强制监管条件,以便于商品顺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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