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型农业机械更适合乌兹别克斯坦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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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小型农业机械更适合乌兹别克斯坦国情

    就在今年的6月30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了《关于提高家庭土地使用效率的补充措施》的总统令,措施规定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对进口农业机械施行零关税税率,清单中包括了冷藏车、耕机、孵化器和育雏器、单轴拖拉机和小型拖拉机等产品。

    乌兹别克斯坦与中国自古属传统农业国家,乌国所处气候特点特别适合农业耕种,日照时间长,灌溉水利基础发达,灌溉面积达到了四百多万公顷,但农业技术相对落后,现代化程度低,经济类农产品种不丰富,近年,我国的排灌及节水技术设备也出口至乌国,先进的滴灌技术为乌农业节省了水资源和成本。乌国是世界第五大棉花生产国,第二大出口国,每年出口至我国的棉花、水果等产品货值逐年升高,因此,对农机产品的需求量也在扩大。

    如果你有机会到达乌兹别克斯坦的东部谷地,可以看到大大小小规划整齐的农田,据官方公布的乌国棉农种植面积与我国农田面积类型大致相似,由此看我国的农业机械设备与乌兹别克斯坦的耕种情况相符,而欧美的农业机械设备因投入成本高,比较容易在区域广阔的耕种条件下发挥经济效益,而对单一耕种面积比较有限的农田类型,中国的小型农业机械更容易产生经济效益,容易被农户接受,较适合乌兹别克斯坦国情。

    新疆众联华运每年都会操作大量中国至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业机械设备的清关运输业务,对乌国的农业机械需求较敏感和熟悉,比如养植业中饲料制造用颗粒机、履带式耕种用拖拉机、各种农用车辆及各种农产品加工设备,都是乌国进口较频繁的农机产品,且乌国对这类产品有较多的贷款支持和关税优惠政策,如清关时合理使用,可降低购销双方的成本和风险。

    另外,推荐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一年一届的国际农业展,可对接中亚地区终端客户和渠道代理商,这里重点说一下乌国农机的采购习惯和渠道,部分真正使用和有需求的中小农户是无法得到进口农机的详实资料的,如同我国农机在销售推广时要下沉到农产区或者由各地代理商销售一样,乌兹别克斯坦的农机销售也需要寻找到拥有当地农户资源的代理渠道,由代理支付货款并进行推广销售,除寻找代理商客户之外,也有具备进口能力的直接农业客户,此外,还要解决售后维修服务,如指派国内技术人员到当地进行培训或授权,以维护农机品牌在乌国的影响力。

    最后,提醒各农机生产企业、外贸公司或赴乌兹别克斯坦经商的朋友们,需提前对乌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社会、市场需求进行学习和了解,充分掌握内陆国家的贸易条款、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及相关物流成本、商品编码和清关监管条件等信息,以便更主动的与乌国客户磋商,不可随意签写、发送合同或协议等文件,不可听从未经官方(大使馆或律所)验证的高回报项目,更不建议为得到合同或订单,而随意自降产品身价的商业行为,时刻树立中国农机高性价比的产品和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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