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禁止出口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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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禁止出口商品清单

    关于乌兹别克斯坦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我们继续介绍和补充,2017年乌国新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就任以来,为控制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减少进口,同时节约外汇储备,对本国可以生产的产品和原材料禁止进口,并继续加大本国工业的本土化,其目的是为吸引投资和解决国内就业,并下达总统令要求如发生进口的产品或材料在本国已有生产,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者将会就地免职,可见其治理国家的风格。

    乌兹别克斯坦除了对部分产品限制进口外,对部分出口商品实施两级管制,第一种是许可证制度,经审批后可部分出口;第二种则对部分商品禁止出口,完全阻断个别战略类商品的输出。首先说第一种,经审批即获得许可证允许出口的四类商品包括:特殊商品(武器、军事技术装备及生产设备;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合金、废矿石、精矿,天然宝石和珠宝及其制品、粉末和废物,天然宝石、珍珠、琥珀及其制品;铀和其他放射性物质,及其制品和废料;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仪器和设备,如您在中乌贸易中涉及到这些范围,请注意风险。

    同时,以上商品的出口合同需向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与对外贸易部登记和备案,经该部审核通过,取得进出口许可证后,方可出口,否则将对出口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这里要提醒从事中乌国际贸易的朋友,乌兹别克斯坦治安好的根本原因就得益于当地执法部门的严格,因此,对于部分在许可证管制下的进出口商品,必须按规定操作,切勿侥幸。

    对于第二种乌兹别克斯坦完全禁止出口到国外的商品清单,已经过了数次修改,我们从2015年总统令之规定说起,当时要求禁止出口的商品包括(以下内容来自中国驻乌使馆经济商务处):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水稻、玉米、荞麦;面包类食品(除糕点、饼干、点心、面包干和自产油炸类食品外)、面粉、谷粒、牲畜、家禽及其内脏、肉类食品和肉副食产品、糖;具有一定的艺术、历史、科学和其它文化价值的文物;植物油、制革原料、毛皮原料(含卡拉库里羔皮)、废金属和有色金属废料、缫丝用天然蚕茧、丝绸原料、丝绸废料、聚乙烯废料和边料。

    2017年1月,乌兹别克斯坦新总统再次签署总统令,取消了之前禁止的部分谷物、肉类、奶制品、糖、植物油、皮革和丝绸原料在内的产品出口禁令,即日起可以出口谷物产品、面粉和面制品、牛肉和鸡肉、肉奶制品、糖、植物油、皮革、毛皮(包括卡拉库里羔皮)、羊毛、古董家具、有色金属、蚕茧和丝绸、丝绸原料、塑料包装。

    2018年10月,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总统令,决定自2019年1月起取消猪肉、家禽、其他肉类和食物副产品、猪油和家禽油脂、植物油、糖、面包产品、钨矿石和丝绸废料的出口限制。(摘录完毕)

    可以看出新总统为乌兹别克斯坦经济改革,积极打破原有禁止出口商品的监管范围,除了可以提高经济活力外,还能解决国内就业,利用本国资源快速融入周边国家及全球供应链,增加乌兹别克斯坦在国际市场上的依赖度,以上部分商品新疆众联华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均有进出口贸易与物流操作案例,如有相关需求的朋友,可与我们联络,关于乌国的进出口监管内容就介绍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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